臺東縣政府 113學年「國民中小學閩南語、客語及原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」
發佈日期 :
2025-05-05
臺東縣政府 113學年「國民中小學閩南語、客語及原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」
一、參加資格:
(一)閩南語文:年滿20歲以上,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(含)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(含)以上證書。
(二)客語文: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(含)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。
(三)原住民族語文: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,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(含)以上合格證書者。
二、認證辦法:認證工作分2階段進行,2階段均合格者,由臺東縣政府核發認證合格證書
(一)第一階段:資格審查
(二)第二階段:參與課程、試教及筆試
三、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:即日起114年5月12日前填寫報名表單;將於114年5月15日於臺東縣教育處首頁公告審查通過名單。
四、研習時間:114年5月17、18日及6月7、8、14日共5天,共5天。
五、研習地點:國立臺東專科學校誠樸新校區綜合教學大樓一樓(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)。
詳情請參閱公文與計畫
一、參加資格:
(一)閩南語文:年滿20歲以上,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(含)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(含)以上證書。
(二)客語文: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(含)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。
(三)原住民族語文: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,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(含)以上合格證書者。
二、認證辦法:認證工作分2階段進行,2階段均合格者,由臺東縣政府核發認證合格證書
(一)第一階段:資格審查
(二)第二階段:參與課程、試教及筆試
三、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:即日起114年5月12日前填寫報名表單;將於114年5月15日於臺東縣教育處首頁公告審查通過名單。
四、研習時間:114年5月17、18日及6月7、8、14日共5天,共5天。
五、研習地點:國立臺東專科學校誠樸新校區綜合教學大樓一樓(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)。
詳情請參閱公文與計畫